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任(聘)免职备案如何办理?
发文时间: 2025-02-17
资料来源: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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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申请:各地区人社部门、市直主管部门、单位提出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任(聘)免职备案的申请→
初审:市人社局相关科室(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、工资福利科、人力资源开发科)共同对干部人事档案等资料进行审核→
受理: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;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→
备案:提交市人社局专题会议研究,形成会议纪要→
批复:通知呈报单位领取《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进行备案的批复》。
政策依据
(一)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652 号);
(二)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中办发〔2022〕6号);
(三)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内党办发〔2017〕27 号);
(四)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《关于推动干部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》(包组通字〔2023〕9号);
(五)《包头市事业单位七级、八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》(包人社办字〔2022〕66号);
(六)关于修订《包头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校长任职资格合格正考评及认定实施细则的》的通知。
受理范围
全市各级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。
受理情形
全市各级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新任(聘)免职或同级调整的七级管理岗位(不含副县级事业单位班子副职)。
经办部门
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、工资福利科、人力资源开发科
咨询电话
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:0472-6169902
工资福利科:0472-6169349
人力资源开发科:0472-61690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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