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编制结构如何调整?
发文时间: 2026-04-03
资料来源: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作者:
办理流程:
申请:市直主管部门、单位提出调整编制结构的申请→
审核: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并与市委编办相关科室对接现有人员结构情况→
受理: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;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→
备案:提交市人社局专题会议研究,形成会议纪要→
批复:通知呈报单位领取《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结构调整的批复》,并同步报送市委编办。
政策依据:
(一)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》(内党办发〔2022〕20号);
(二)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》的通知(内机编办发〔2015〕163号 );
(三)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内机编办发〔2022〕92号 );
(四)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内机编办发〔2023〕105号);
(五)关于转发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包人社办发〔2021〕212号 )。
受理范围:
市本级事业单位(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。
受理情形
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结构与现有人员聘用情况不一致,或因工作需要,确需调整编制结构的。
经办部门
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
咨询电话
0472-61699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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